十多年来,联网报警运营服务一直没有统一的规范标准,市场出现各种不正当竞争让联网报警运营发展参差不齐,从根本上导致了联网报警运营服务越来越难做。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推进,特别是《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实施,迫切需要一部联网报警运营服务的规范标准出台。在各方努力下,历经长达十多年的起草、研讨、修改、送审等工作,经过公安部技术监督委员会最后讨论和审查,正式宣布强制性标准《报警运营服务规范》予以批准并发布,标准编号和名称为GA1383-2016《报警运营服务规范》。成都理想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本标准的编制单位之一见证了标准起草、研讨、修改、送审的整个过程,下面谈谈我们对标准出台的一些理解。
 
  《报警运营服务规范》出台的背景
 
  本标准的出台来之不易,可以说经历了12年的风风雨雨。20058月公安部提出了开展建设城市报警和监控系统的意见,即3111工程。为了规范和指导全国3111工程的建设,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SAC/TC100)计划编制3111相关标准。包括三个方面标准,分别是通用标准、专业标准和管理标准,管理标准中包含《报警服务业规范》。到200612月,已经完成了《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管理标准 第4部分 系统运营与服务通用要求》第五稿。
 
  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该标准迟迟未能出台。一方面,报警运营行业在当时还未成熟,究竟该怎么运营、管理,很难统一要求。另一方面,当时从事这个行业的既有民营的商业化公司,又有公安局政府性质的保安公司,甚至还有的地方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直接操作,经营主体比较混乱。再者,这个行业不是单一的技术防范,还需要人力保安,管理权限上也出现问题。3111工程配套标准大部分都陆续出台了,但这个标准中途搁置下来了。
 
  2009928日国务院第82次常务会议通过《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并自201011日起施行。该条例明确了报警运营服务属于保安行业,因此明确报警运营服务的管理主体和经营基本要求。该条例的出台大大推进了报警运营服务行业的发展,但是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很多问题也陆续反应出来。市场出现各种不正当竞争让联网报警运营发展参差不齐,从根本上导致了联网报警运营服务越来越难做。为了规范行业管理,确保行业有序、健康发展,作为行业管理主体的公安部治安局启动了管理标准的编写工作,组成了由政府相关部门的公安部治安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报警运营企业以及报警产品制造企业等行业管理、运营服务、产品制造方面的专家参与的标准编写组。先后召开多次标准编制、修改讨论会,全国公开征求意见,2015年形成送审稿,20158月召开了标准审查会,后形成报批稿。经过公安部技术监督委员会最后讨论和审查,2017222日正式发布《报警运营服务规范》,标准代号BA1383-2016,并于同年51日起实施。
 
  《报警运营服务规范》出台的重大意义
 
  该标准出台的重大意义主要在于行业管理和行业发展。
 
  首先,本标准出台将规范行业管理。由于报警运营服务行业最终的真实警情的处警权在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警情的误报、漏报非常重视。所以,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意味着本行业的管理主体公安部门希望对本行业进行管理,且行业从业单位必须执行。这里的“所有技术内容”容易被误解为仅仅包括产品技术,正确理解应为“标准的所有条款”。因为这个标准的代号开头是GA,而不是GA/T(推荐标准),且公安部“关于批准发布《报警运营服务规范》行业标准的通知”中非常明确“强制性行业标准”。标准条文中“本标准规定了报警运营服务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和“适用于报警运营服务及其监督管理” ,对规范运营服务及其监督管理非常明确。通过技术要求来确保产品和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通过服务要求来确保服务的到位程度,从而确保行业的规范发展。
 
  第二,本标准出台将规范从业单位的服务,确保用户安全、从业安全、社会安全。标准对技术系统的功能、性能、安全性、可靠性等提出了明确要求,避免不可靠、不稳定的产品和平台运行,同时对服务受理、报警接收与处置、服务质量、服务保障、保密安全、服务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方面保障了用户的安全,另一方面也降低了从业单位的从业风险,保障了从业单位的从业安全。标准中对保密安全的要求也进行了强调,如“从业单位从事报警运营服务活动收集的所有信息应在国内存储,不应以任何方式传输、转移到国外”,不仅保护用户的利益,更重要的是对用户安全,乃至国家安全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三,本标准出台将促进行业有序健康发展,实现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我国报警运营服务行业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用户数量和从业单位数量有了很大发展,但是所使用的产品、技术系统、服务质量、内部管理相差巨大,为争夺用户的低价格无序竞争各地普遍存在,导致行业经营风险增加、利润下降、服务无保障,严重影响规范的报警运营服务公司的发展。标准实施后,公安机关有权对报警运营服务从业单位进行检查,规范的从业单位也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不规范的从业单位,迫使从业单位去规范经营,不达标的企业将很难生存,生存下来的都是比较规范的从业单位,最终实现整个行业的有序健康发展。
 
  《报警运营服务规范》出台对报警行业的影响与变革
 
  首先,标准出台必然带来行业洗牌。由于本标准为强制标准,标准出台后,相关管理部门将会组织不同形式的标准宣贯活动。同时相关从业单位已经开始关注并学习标准。如:陕西大华公司已经在内部组织了标准的学习和考试,理想科技组织了全国25个省100多家从业单位参加的标准交流活动,华东地区部分国有保安公司负责人在上海听取了参与标准审查的全国安防标委会委员刘晓新专家及参与标准编写的理想科技对标准的介绍。业内对标准非常关注,一些比较规范的公司已经开始在逐步升级系统、进一步规范服务,力求尽快达标。当然,部分规模较小、不够规范、差距较大的公司,如果不尽快主动积极地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可能将会被淘汰出局。甚至,已经有地方的公安机关开始对报警运营服务企业进行检查,已有不达标的从业单位被叫停业务。预计在不久的将来,报警运营服务行业也会像当年的报警产品制造行业一样被洗牌。当年,刚开始要求3C认证时,全国有很多大大小小的报警器生产厂,主动积极办理3C认证的企业很多都发展起来了,没有办理3C认证的企业被淘汰掉了。
 
  第二,现在的报警运营服务企业将有两个发展方向,一个方向是专业规范化发展。要想未来在报警运营服务行业不被淘汰,报警公司就必须规范,按照《报警运营服务规范》标准去升级完善技术系统,去规范自身的管理和服务,甚至高于行业标准要求去要求自己。这样不仅可以达标继续从事报警运营服务,还会因为自己高标准的技术和服务赢得更多的客户和得到更高的价值回报。客户群体会涵盖金融机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大型公司、商业场所等,提供的服务不仅有防盗报警、紧急报警等传统报警服务,还可能有视频监控智能分析服务、移动目标安全服务,一般都有能力提供技防+人防的综合安全服务。
 
  对于现在从事报警运营服务的企业,如果没有条件实现专业规范化发展,就只能选择另一个发展方向,提供大众化安全服务。实际上,这种服务已经不再是报警运营服务,是一种转型。这类企业在报警运营服务行业干了一段时间,有一些技术、市场、人脉资源等的积累,可以适当利用这些资源转型。主要的方式有安全产品销售、安全方案设计、安全系统集成、安全系统维保等,不再提供接警、报警复核、警情转发、现场处置、保险理赔等运营服务。主要的客户群体为个人、车辆、家庭、商业场所等,为这些客户提供产品和技术服务,而这些客户的接警、报警复核、现场处置、向公安机关报警等由用户自己完成,企业的收益来自产品销售利润、技术服务费、平台费收益等。
 
  第三,报警运营服务行业将在经历一段整改期后,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并逐步实现规模发展。虽然标准在今年51日正式实施,但行业规范肯定会有一个过程。预计今年主要是标准宣贯和逐步升级完善,该过程可能会持续1-3年。但是,不会像保安条例出台那样,经过很长时间保安公司都未全部改制完成。因为标准实施不像保安公司那样,涉及体制和资产方面太多。即使公安机关很忙,没时间主动去检查,由于企业竞争的原因,规范的企业也会主动去举报不规范的企业,公安机关至少会被动地去检查不规范的企业。1-3年后,不规范的企业将逐步规范或转型,留下的将是比较规范的企业。
 
  在这个过程中,曾经对本行业观望的有条件进入这个行业的企业将快速进入。现有的一些有条件的报警运营服务企业,在之前行业混乱背景下不愿有大的动作,现在也开始有不一样的动作。就在最近一段时间,一些原来只从事人力安保的保安公司已开始启动报警运营业务,很多原来已在从事报警运营业务的保安公司已开始启动平台和产品升级工作。曾经在保安条例出台后的2010年,有人说:联网报警的春天来了!现在,标准出台了,有人调侃说:报警运营服务行业的第二春来了!预计未来3-5年,报警运营服务行业会迎来快速发展的时期,而这次的快速发展不仅仅是量的发展,更重要的是质的发展。如果不出意外,未来5-10年,用户量达到十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报警运营服务企业将诞生。
 
  报警企业对《报警运营服务规范》出台的应对措施
 
  本标准既然是强制性标准,与当年的3C强制性产品认证一样,所有业内企业回避不了,所以业内企业必须认真学习标准,吃透标准精神,绝不可掉以轻心。各报警运营服务企业应尽可能多参加政府相关部门或企业组织的标准宣贯或交流活动,多向标准编制或审查人员咨询,熟悉标准的条文,吃透标准精神,避免出现对标准理解的偏差。
 
  在学习和理解标准后,对照企业情况自查合规情况,找出差距。包括技术和服务两个部分,技术部分主要包括前端接入部分的硬件产品功能性能、传输、服务平台、与平台连接的终端等是否符合标准;服务部分主要包括合同管理、接警和处置流程管理、服务质量指标、系统维护管理、服务保障措施、保密安全管理等方面是否符合标准。
 
  在对照企业情况,自查标准符合性后,逐步升级完善,确保达标。由于标准在编写时兼顾到几方面的情况,包括现在报警运营服务实际、技术发展、用户需求、公安部门的需求等多方面情况,现在报警运营服务企业的技术系统和服务很难全部符合标准要求。所以,每家企业都或多或少有需要升级完善的地方,包括部分原来公安局的保安公司,虽然技术系统和服务已经比较规范,但原来的产品尤其是部分国外品牌的老产品,已经不能满足技术发展和用户的需求,有部分不符合标准要求,需要升级换代。如:报警运营服务平台要求支持报警信息处置终端和用户终端等,有些平台需要升级才能满足要求;再如:通过PSTN线路接入的具有计时功能的设备与北京时间的偏差要求小于等于30s,现在很多电话线接入的报警控制器都不能满足要求,都需要升级换代。
 
  有条件升级完善达标的企业,在逐步升级完善的同时,可以采取收购、兼并、合作、直接接管等方式将无能力达标的报警运营服务企业的用户转为自己的用户,快速占领更多市场,实现规模化发展。没有条件升级完善达标的企业,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快速调整转型,向安全产品销售和安全技术服务转型。一种方式是将自己的用户卖给规范的报警运营服务企业或与规范的报警运营服务企业合作,这种方式适合自己的客户对报警服务需求较强,价值较大的情况。另一种方式是将自己的用户转为自助安全客户,服务公司将产品卖给用户后,只提供技术服务,用户自己手机接警,真实警情由用户自己打电话向公安机关报警。这种方式适合家庭、小单位、小商店等对安全服务要求不强,但对服务价格较敏感的用户。
 
  《报警运营服务规范》的出台,虽然会给现在的报警运营服务企业也带来一些升级整改的压力,但从长远来看,有利于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有利于规范的报警运营服务企业的发展。现有的报警运营服务企业应学习标准,对照自己的情况进行评估,确定企业的发展方向。有条件的企业应抓住机会,快速升级完善达标,实现公司的规模化发展。相信,经过几年的规范发展,我国的报警运营服务行业将进入有序健康的发展轨道,且会出现一些规模化的大型报警运营服务企业。

 

软件许可使用协议

•提示条款

本软件许可使用协议(以下称"本协议")由您与蚂蚁智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我们”)共同签署。

在使用“蚂蚁智联”软件(以下称许可软件)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将以粗体标识,您需要重点阅读。如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可向客服咨询。如果您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和条件的约束,您可下载安装使用许可软件。

由于互联网高速发展,您与我们签署的本协议列明的条款并不能完整罗列并覆盖您与我们所有权利与义务,现有的约定也不能保证完全符合未来发展的需求。因此,蚂蚁智联平台《隐私政策》、蚂蚁智联平台规则均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您使用许可软件,视为您同意上述补充协议。我们使用手机号注册账户为您提供服务,如您注册或登录账户,针对您在使用蚂蚁智联服务过程中与我们的权利义务,您与我们可适用《蚂蚁智联服务协议》。

我们如修改本协议或其补充协议,协议条款修改后,请您仔细阅读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后再继续使用许可软件。

一、   定义

1.  许可软件:是指由我们开发的,供您从下载平台下载,并仅限在相应系统手持移动终端中安装、使用的软件系统。

2.  蚂蚁智联网服务:由蚂蚁智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为您提供的服务。您可以通过许可软件在手持移动终端使用蚂蚁智联网服务。

二、   授权范围

1.  由于软件适配平台及终端限制,您理解您仅可在获授权的系统平台及终端使用许可软件,如您将许可软件安装在其他终端设备上(包括台式电脑、手提电脑、或授权终端外的其他手持移动终端、电视机及机顶盒等),可能会对您硬件或软件功能造成损害。

2.  您应该理解许可软件仅可用于非商业目的,您不可为商业运营目的安装、使用、运行许可软件。

3.  我们会对许可软件及其相关功能不时进行变更、升级、修改或转移,并会在许可软件系统中开发新的功能或其它服务。上述新的功能、软件服务如无独立协议的,您仍可取得相应功能或服务的授权,并可适用本协议。

三、   使用规范

1.  您应该规范使用许可软件,以下方式是违反使用规范的:

1)  从事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破坏公序良俗、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2)  对许可软件及其中的相关信息擅自出租、出借、复制、修改、链接、转载、汇编、发表、出版、建立镜像站点,借助许可软件发展与之有关的衍生产品、作品、服务、插件、外挂、兼容、互联等。

3)  通过非由我们及其关联公司开发、授权或认可的第三方兼容软件、系统登录或使用许可软件,或针对许可软件使用非我们及其关联公司开发、授权或认证的插件和外挂。

4)  删除许可软件及其他副本上关于版权的信息、内容。修改、删除或避开应用产品中我们为保护知识产权而设置的任何技术措施。

5)  未经我们的书面同意,擅自将许可软件出租、出借或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或在获得许可软件的升级版本的许可使用后,同时使用多个版本的许可使用版本,或分开转让。

6)  复制、反汇编、修改许可软件或其任何部分或制造其衍生作品;对许可软件或者许可软件运行过程中释放在终端中的任何数据及许可软件运行过程中终端与服务器端的交互数据进行复制、修改、挂接运行或创作任何衍生作品,包括使用插件、外挂或非经授权的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许可软件和相关系统等形式。

7)  进行任何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使用许可软件时以任何方式损坏或破坏许可软件或使其不能运行或超负荷或干扰第三方对许可软件的使用;未经允许进入他人计算机系统并删除、修改、增加存储信息;故意传播恶意程序或病毒以及其他破坏、干扰正常网络信息服务的行为。

8)  利用许可软件发表、传送、传播、储存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权等合法权利的内容,或从事欺诈、盗用他人账户、资金等违法犯罪活动。

9)  通过修改或伪造许可软件运行中的指令、数据、数据包,增加、删减、变动许可软件的功能或运行效果,及/或将具有上述用途的软件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或者运营。

10) 其他以任何不合法的方式、为任何不合法的目的、或以任何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方式使用许可软件。

2.  您理解并同意

1)  我们会对您是否涉嫌违反上述使用规范做出认定,并根据认定结果中止、终止对您的使用许可或采取其他依约可采取的限制措施。

2)  对于您使用许可软件时发布的涉嫌违法或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利或违反本协议的信息,我们会直接予以删除。

3)  对于您违反上述使用规范的行为对任意第三方造成损害的,您需要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并应确保我们免于因此产生损失或增加费用。

4)  如您违反有关法律或者本协议之规定,使我们遭受任何损失,或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受到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您应当赔偿我们因此造成的损失及(或)发生的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

四、   第三方软件或服务

1.  许可软件可能使用或包含了由第三方提供的软件或服务(以下称该等服务),该等服务是为了向您提供便利而设置,是取得该第三方的合法授权的。

2.  由于第三方为其软件或服务的提供者,您使用该等服务时,应另行与该第三方达成服务协议,支付相应费用并承担可能的风险。您应理解我们并无权在本协议中授予您使用该等服务的任何权利,也无权对该等服务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我们无法对该等服务提供客户支持,如果您需要获取支持,您可直接与该第三方联系。因您使用该等服务引发的任何纠纷,您可直接与该第三方协商解决。

3.  您理解许可软件仅在当前使用或包含该等服务,我们无法保证许可软件将会永久地使用或包含该等服务,也无法保证将来不会使用或包含该第三方的同类型或不同类型的软件或服务或其他第三方的软件或服务,一旦我们在许可软件中使用或包含前述软件或服务,相应的软件或服务同样适用本条约定。

4.  您理解第三方需要与我们进行您的信息交互以便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您同意在使用许可软件时如使用该等服务的,您授权我们依据《隐私政策》将您使用许可软件的信息传递给该第三方,或从该第三方获取您注册或使用该等服务时提供或产生的信息。如果您不希望第三方获取您的信息的,您可停止使用该等服务,我们将停止向第三方传递您的信息。

5.  您同意,如果该第三方确认您违反了您与其之间关于使用该等服务的协议约定停止对您提供该等服务并要求我们处理的,由于停止该等服务可能会影响您继续使用许可软件,我们可能会中止、终止对你的使用许可或采取其他我们可对您采取的限制措施。

五、   隐私政策与数据

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对我们很重要。我们制定了《隐私政策》对知识产权归属及保护、您的信息收集、使用、共享、存储、保护等方面关系您切身利益的内容进行了重要披露。我们建议您完整地阅读《隐私政策》,以帮助您更好的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六、   特别授权

您对您的个人信息依法拥有权利,并且可以通过查阅《隐私政策》了解我们对您的个人信息的保护及处理方式。对您提供的除个人信息外的信息,为了向您提供您使用的各项服务,并维护、改进这些服务,及优化我们的服务质量等用途,对于您提交的文字、图片和视频等受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您同意授予我们排他的、可转让、可分发次级许可、无使用费的全球性许可,用于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使用、复制、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执行和展示您提交的资料数据或制作派生作品。

七、   无担保和责任限制

1.  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我们将尽最大努力确保许可软件及其所涉及的技术及信息安全、有效、准确、可靠,但受限于现有技术,您理解我们不能对此进行担保。

2.  您理解,对于不可抗力及第三方原因导致的您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我们无法承担责任。

3.  由于您因下述任一情况所引起或与此有关的人身伤害或附带的、间接的损害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资料损失、业务中断的损害赔偿或其它商业损害赔偿或损失,需由您自行承担:

1)  使用或未能使用许可软件;

2)  第三方未经批准的使用许可软件或更改您的数据;

3)  使用许可软件进行的行为产生的费用及损失;

4)  您对许可软件的误解;

5)  非因我们的原因而引起的与许可软件有关的其它损失。

4.  非经我们或我们授权开发并正式发布的其它任何由许可软件衍生的软件均属非法,下载、安装、使用此类软件,可能导致不可预知的风险,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与纠纷与我们无关,我们有权中止、终止使用许可和/或其他一切服务。

5.  您与其他使用许可软件的用户之间通过许可软件进行时,因您受误导或欺骗而导致或可能导致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以及经济上的损失,均应由过错方依法承担所有责任。

八、   知识产权

1.  我们拥有许可软件的著作权、商业秘密以及其他相关的知识产权,包括与许可软件有关的各种文档资料。

2.  许可软件的相关标识属于我们及我们的关联公司的知识产权,并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未经我们明确授权,您不得复制、模仿、使用或发布上述标识,也不得修改或删除应用产品中体现我们及其关联公司的任何标识或身份信息。

3.  未经我们及我们的关联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为任何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的目的自行实施、利用、转让或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利用、转让上述知识产权。

九、   协议终止和违约责任

1.  您应理解按授权范围使用许可软件、尊重软件及软件包含内容的知识产权、按规范使用软件、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是您获取我们授权使用软件的前提,如您严重违反本协议,我们将终止使用许可。

2.  您对软件的使用有赖于我们关联公司为您提供的配套服务,您违反与我们或我们关联公司的条款、协议、规则、通告等相关规定,而被上述任一网站终止提供服务的,可能导致您无法正常使用许可软件,我们有权终止使用许可。

3 您理解出于维护平台秩序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如果您向我们及(或)我们的关联公司作出任何形式的承诺,且相关公司已确认您违反了该承诺并通知我们依据您与其相关约定进行处理的,则我们可按您的承诺或协议约定的方式对您的使用许可及其他我们可控制的权益采取限制措施,包括中止或终止对您的使用许可。

4.  一旦您违反本协议或与我们签订的其他协议的约定,我们可通知我们关联公司,要求其对您的权益采取限制措施,包括要求关联公司中止、终止对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且在其经营或实际控制的网站依法公示您的违约情况。

5.  许可软件由您自下载平台下载取得,您需要遵守下载平台、系统平台、终端厂商对您使用许可软件方式与限制的约定,如果上述第三方确认您违反该约定需要我们处理的,我们可能会因第三方要求终止对您的使用许可。

6.  在本使用许可终止时,您应停止对许可软件的使用行为并销毁许可软件的全部副本。

7.  如您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条款,给我们或其他用户造成损失,您必须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如我们承担了上述责任,则您同意赔偿我们的相关支出和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十、   管辖法律和可分割性

1.  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无相关法律规定的,则应参照通用国际商业惯例和(或)行业惯例。

2.  本协议由您与我们于我们阿里云服务器所在地河北省张家口市签署。因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您可与我们以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或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予以裁决。

3.  本协议任何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定为无效,不应影响其他条款或其任何部分的效力,您与我们仍应善意履行。

十一、 其他

1.  我们可能根据业务调整而变更向您提供软件服务的主体,变更后的主体与您共同履行本协议并向您提供服务,以上变更不会影响您本协议项下的权益。发生争议时,您可根据您具体使用的服务及对您权益产生影响的具体行为对象确定与您履约的主体及争议相对方。

2.  本协议的所有标题仅仅是为了醒目及阅读方便,本身并没有实际涵义,不能作为解释本协议涵义的依据。